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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加快新旧动能转换,推进全市小微企业转型升级、“专精特新”发展,支持小微企业加强技术改造及产业链协作配套。我市对“专精特新”小微企业新上设备投资额达到100万元及以上的技改项目,按项目设备投资额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补贴。
对于“专精特新”企业、“规上企业”,各区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数额补贴。